关于胡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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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07
津建党〔2017〕67号
关于胡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胡斌同志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陈维西、薛涛同志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处副处长;
孙强同志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标准设计处(抗震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
王俊河同志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质量安全处副处长;
陈智英同志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处副处长;
张学浓同志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暴欣欣同志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副处长;
张万福同志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宣传处(统战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的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自行免除。
免去关新同志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范东明同志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