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供热办窗口提交申请。
第二步:市供热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受理通知书》,并告知进行现场核查的具体要求和时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市供热办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单位的供热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第四步:在承诺办结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不予行政许可的,向其说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