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咨询领表。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C厅市建委的83号窗口领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申请表》(申请表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直接下载);
第二步,进件受理。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C厅市建委的82号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进行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专家评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专家评审,告知申请人办理该程序的要求和时间安排,由市建委勘察设计处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修改设计后,由专家委员会复审;
第四步,初步审核。勘察设计处处长对根据专家委员会复审意见,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核;
第五步,许可决定。分管勘察设计处的市建委领导根据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按照市建委主任的现场审批授权,提出审核意见或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六步,颁发证照。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复文件。对于准予许可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或颁发有关证照,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及其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