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情况审查表 》,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C厅市建委92号窗口进件。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单》;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进行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市建委窗口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行政许可文件。对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